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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质监局联合发布《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08-21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2096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质监联〔2015〕12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质监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质监局、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工程建设标准化是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标准体系研究,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积极服务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根据《陕西省标准化条例》、《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1〕8号,以下简称《纲要》)的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标准化是质量的“硬约束”,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了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的基本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的推进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创新标准管理,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效益,促进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合作,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推进的标准化管理机制。质监部门应充分发挥我省质量强省推进委员会的作用,搭建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协作平台,统筹标准化发展方针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大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抓好工程建设标准化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的研究论证、组织制定、督促落实,抓好工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的组织制定、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同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建立地方标准制修订机制。地方标准制修订将坚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建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纳入全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省级质监部门统筹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制修订地方标准,由省级质监、住房城乡建设两部门联合审批、编号和发布。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科研工作,强化工程建设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的有效结合。建立工程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快速工作机制,采取预立项、采用快速程序等方式,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快速通道,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建设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培育形成“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的科技创新与标准同步发展机制,促进科技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四)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激励机制。积极协调科技部门,将技术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类科技成果的评奖范围。根据标准对促进全省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省级质监、住房城乡建设两部门每年联合对我省主导制定(实施6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评选,对优秀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对在标准化重要基础项目研究、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有效转化为标准、重要标准制定或在标准的推广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纳入到“陕西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的评奖范围。向社会公开正式发布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其标准文本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职称评定、考核、晋升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之一。


  三、深化改革,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发展现状和产业政策,按照“结构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地方标准制修订中长期规划,不断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节能建筑、建筑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小城镇及农村社区建设、市政基础建设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并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建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符合我省实际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二)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大力支持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积极承担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活动,在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过程中取得更多的话语权,抢占工程建设技术制高点,推进我省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组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工程建设分技术委员会(SC),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归口管理,承担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明晰制定范围,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效率,缩短制定周期,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公开,及时备案,按期进行地方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加强地方标准的立项管理,做好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对于急需的地方标准,可随时立项,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加强地方标准的日常管理,定期整合优化地方标准,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对确有必要强制的,推动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地方标准的复审管理,对超过5年的推荐性地方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论证,以保证地方标准的有效性,解决地方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四)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积极开展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市政管理等工程建设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建设领域开展综合性标准化示范试点,指导示范试点单位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做好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应用,逐步加大示范试点成果的推广实施,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五)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自发成立产业技术联盟。引导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建设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通过制定先进适宜标准抢占市场,实现企业抱团发展。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化和市场化程度高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鼓励工程建设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转化为团体标准,再引导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六)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按照标准“引进来”“走出去”的原则,积极研究国际先进工程建设标准,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同时,支持和鼓励我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专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相关工作,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增强国际市场话语权,赢得更多市场竞争的份额。积极探索在国际上开展城市之间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标准文献服务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或城市的交流合作,促进与沿线国家标准互认,标准互联互通,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省工程建设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七)拓展标准化技术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工程建设标准信息,方便企业查询相关标准、反馈实施情况、提出标准需求。探索工程建设标准化服务新模式,开展标准宣传贯彻、信息咨询、标准比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等服务,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组织为工程建设企业提供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的比对和评价、标准化人才培养等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


  四、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全省标准化良好氛围


  各级质监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建筑日”、“世界标准日”等重大节日,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宣传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及时发布与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举办“标准进工地”、“标准进校园”、“标准大讲堂”等巡回讲座活动,深入工程建设行业开展各种标准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积极引导工程建设专业人员和学生了解标准化知识、培养标准化兴趣、增强标准化技能。围绕重要标准、重要工程、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加大标准化宣传,及时发布与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深入工程建设行业开展各种标准化宣传等活动,在工程建设行业创造标准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培训,壮大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一)加强在校学生培训。充分发挥陕西教育大省资源优势,组织编制标准化基础教材,在工程建设类高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开设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课程,培养大学生标准化意识,使其有效的把标准化思维运用到工程建设中去。


  (二)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借助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继续教育平台,依托全省教育资源网,利用网络媒体、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开发工程建设标准化网络精品课程,逐步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继续教育模式,满足在职在岗人员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逐步提高工程建设行业在职人员的标准化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加强高技术人才培训。质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组织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标准化科技专家库”、“国家建设行业专家库”和“陕西省标准化专家库”推荐能够跟踪专业前沿、外语扎实的高层次人才,组织进行系统的国际标准化理论知识学习,培养一批工程建设行业的国际标准化专家。


  六、各级联动,强化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一)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标准实施推广工作制度,发挥好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在标准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开展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多方面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价,编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时,积极引用工程建设标准;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等手段,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标准实施的有效监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积极研究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促进推荐性标准有效实施,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建筑安全监督等单位要做好各个工程建设阶段的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三)强化工程监理行业对标准实施与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监管、依标准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自觉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各工程监理单位要把标准的应用和实施纳入到监理人员的考核之中,形成工程监理行业标准化良好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工程监理企业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积极制定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工程监理行业标准体系,形成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制度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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