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流程
作者:未知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发布时间:2018/6/26 11:05:48 点击数:27 字体: 大 小为确保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顺利开展,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对企业、项目考评结果相关信息上报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通知明确,企业自评机构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同时每季度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对承建工程项目的考评工作。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设、监理单位审核自评材料并签署意见,自评材料留档备查。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据专业承包合同约定认定专业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登录一体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工程项目考评主体结合日常安全监督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材料。
通知强调,企业应当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90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分别向考评主体提交企业、项目考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考评主体收到企业考评申请材料后,结合日常考评,评定企业、项目考评工作,分别于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下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并于每月25日前通过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向省住建厅汇总上报,经省住建厅审核后发送至相关信息平台,作为结果应用依据。企业依据考评结果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项目相关信息,办理相关证书延期等业务。企业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负责。